北京车辆报废,北京汽车报废厂,北京汽车解体厂,北京报废汽车厂,北京机动车报废,北京报废车,北京报废车回收
2023-05-29 10:13:47
行驶时间年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机动车是不能继续上路行驶的,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,需要依法办理报废注销手续。通常情况下,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,或者是由于机动车严重受损,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要求车辆也需要进行报废,那么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材料有哪些呢?下面由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。
一、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材料有哪些
1、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
2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
3、动车登记证书
4、机动车行驶证
5、机动车号牌
二、机动车报废注销的办理流程
1、申请,填写申请表格(报告),递交申请材料。
2、受理,根据调用的用户信息、证照信息、申请材料信息等,查看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。
3、审查,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、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。
4、决定,出具注销证明。
5、办结。
三、机动车报废注销办理的法律依据
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2012年公安部124号令)
第二十七条,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,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,应当填写申请表,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。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,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。报废的校车、大型客、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。
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、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和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,申请注销登记。
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,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:
(一)机动车灭失的;
(二)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;
(三)因质量问题退车的。
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:
(一)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;
(二)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。
属于本条第一款第(二)项和第(三)项规定情形之一的,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,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。
综合以上介绍,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时,提交的材料一样也不能够缺少,国家有车辆强制报废注销的规定,不按规定报废注销的,可以进行强制报废注销。